2008年6月1日 星期日

鴝鵒

原文:

桓豁在荊,其參軍得一鴝鵒(鳥名,俗稱八哥),教令學語,遂無所不名,能與人相問,效人語聲。桓豁大會吏佐,令悉效四座語,無不絕似。有主典人盜物,為鴝鵒所見,密白參軍,參軍銜之而未發。後盜牛肉,鴝鵒復白,參軍曰:「汝云盜肉,應有驗。」鴝鵒曰:「以新荷裹著屏風後。」檢之果獲,痛加治。盜者患之,以熱湯灌殺。參軍悲傷累日,請殺此人,以報其怨。桓豁言曰:「不可以禽鳥故,極之於法。」令止五歲刑。

翻譯:

桓豁在荊州的時候,他的參軍得到一隻八哥(烏鴉),並教它說人語,所以它能與人對話和模仿人的聲線。桓豁與吏佐會面時,叫此八哥模仿座上客的聲音,都非常相似。有一人偷東西,被八哥看見,暗中告訴參軍,但參軍沒有揭發此事。後來此人又偷牛肉,八哥再次告密,參軍就問它:「你說有人偷牛肉,應該有證據吧。」八哥就答:「那人用荷葉包裹著牛肉藏在屏風後。」參軍找到罪證,就罰了那人。那人心深不憤,就用熱水殺了那八哥。參軍非常傷心,就請桓豁殺了那賊人的頭,以報八哥之仇。但桓豁說:「不可以因為禽鳥的事情而執行刑法。」桓豁就命令停止行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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